
共青团兰州市委2026年度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一对一跟踪关爱服务回访活动询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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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兰州市委对“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一对一跟踪关爱服务回访活动项目”进行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一对一跟踪关爱服务回访活动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限价 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核算标准为20人×50元/人/月×12月)。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1.组建专项志愿者队伍,实行一对一长期结对帮扶机制,连续12个月,每月开展一轮一对一跟踪回访,动态掌握20名重点青少年每月思想情绪、在校表现、家庭环境、行为矫正进展,建立完整动态帮扶档案。 2.按月汇总帮扶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月一更新”,对情绪波动大、不良行为反弹的青少年单独标注,建立重点预警清单。梳理帮扶工作难点短板,联动检察院、专门教育学校、社区等多方资源,为重点青少年提供精准长效帮扶,从源头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隐患。 3.每季度组织志愿者工作交流会,集中复盘回访整体情况,分析共性问题、个性困境。针对帮扶效果不佳、家庭配合度低、青少年状态反复等情况,调整回访频次、沟通方式,联动司法、社区、学校开展联合介入帮扶。年末开展全年服务总评估,形成年度关爱回访工作报告。 4.统一采购回访档案资料、互动物料(一次性购买),按月分发至20名结对志愿者。通过一对一谈心交流、陪伴互动,缓解青少年心理抵触情绪,引导其建立正向兴趣爱好,改善行为习惯,巩固矫正成效。 5.严格执行信息保密规定,所有青少年个人信息、家庭情况、回访记录专人专柜保管,严禁拍照外传、随意泄露;回访全程坚持温和正向引导,杜绝批评说教,保护青少年人格尊严。 6.活动结束后,次月15日前,所有档案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移交至共青团兰州市委。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须具有开展关心关爱青少年活动的相关经验,并提交活动信息作为佐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材料 1.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案例图片); 3.项目报价单(含回访档案资料、互动物料等全包价); 4.活动初步设计方案(可选,作为评分参考)。 (二)报价时限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递交方式及要求:以发送邮箱的方式进行材料递交(不接收纸质材料)。将所需材料打包并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发送至邮箱Lzgqtbgs2024@163.com。 五、评审办法 1.评审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采购领导小组评审供应商资质、关心关爱青少年活动成效、交付保障能力以及最低价原则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2.时间:2026年7月21日上午10时30分-11时(北京时间)。 3.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滩尖子54号(原兰州市公安局便衣支队)6楼团市委会议室。 4.结果通知: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的供应商发出通知。 六、联系方式 监督联系人:吴永朝(共青团兰州市委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张泽锴(共青团兰州市委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13919359958(共青团兰州市委党支部) 13659442232(共青团兰州市委办公室) 邮箱地址:Lzgqtbgs2024@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滩尖子54号(原兰州市公安局便衣支队)
共青团兰州市委 2026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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